卷烟零售属于实体经营范畴。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需拥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因此,有了店铺就得为其起个名字,并挂上招牌。
在农村市场,由于条件限制,仍存在有店无招牌的情况,这并不罕见。但在城镇市场,店铺招牌则像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不仅美化了街道,还吸引了消费者的目光。招牌起到了广告宣传、增添人气、促进销售的特殊作用。
然而,在日常经营中,我们也应看到,有个别卷烟零售户在供货商的误导和资助下,随意更换店名和招牌,甚至添加广告法所禁止的内容,从而引发麻烦,影响正常经营。为此,笔者总结了店铺招牌的“四不乱”,希望引起卷烟客户特别是新办证户的注意。
一、不乱起名
店名与人名相似,既可以自己起名,也可以请他人起名,但两者也有所不同。人名可以重复,可以有曾用名,而店名则具有商业化特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能随意起。现实中,有的办证户不了解这一规定,提前起了店名并制作了招牌,但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却遇到麻烦,所取的店名要么不符合起名规定,要么与他人的店名重复,导致系统不予通过。最终只得重新起店名、换招牌,既花了冤枉钱又浪费了时间。
一般情况下,店名犹如注册商标,好的店名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在此建议大家:在开店起店名或更换店名时,最好先在市场监管办证平台进行查询和试填,确保名称通过后再确定下来。如果未通过,也不要怕麻烦,中国汉字组合成千上万,相信总有一个适合你的店名。对于农村店铺而言,如今管理也日趋精细,要求一店一证一招牌,以便于市场监管和营销服务。但对招牌的制作形式并不做统一要求,比如有的乡村食杂店因位置偏僻、经营面积小,没有必要制作灯箱式招牌,有的用木牌书写店名,有的用条幅印字,这些都可视为招牌。
二、不乱制牌
虽然店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发挥创意设计招牌,但招牌的尺寸和样式会受到当地市政管理规定和建筑物自身条件的限制。例如,某些城市的街道管理规定会对招牌的高度、宽度以及突出长度做出具体要求,以确保街道整体的美观和安全。同时,店铺所在建筑物的外立面结构、屋檐大小等因素也会对招牌尺寸产生约束。因此,在制作或更换招牌时,必须符合当地市政管理对于店铺招牌设置的具体要求,包括招牌的尺寸、位置、风格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等方面。此外,如果招牌名称涉及商标使用,还需考虑商标的使用规则,避免侵权等法律问题。
如何让店铺招牌符合相关规定呢?一是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明(个人经营的店铺需提供店铺所有者的身份证;法人单位则需提供法人的身份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证明店铺的租赁关系以及使用合法性)、门头效果图(标注好招牌的尺寸、材质、颜色等详细信息)、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授权协议(如果招牌上涉及商标)等。二是要前往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多数地区需要向城管部门或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并填写审批表格。有些地区还支持网上办理,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关资料。三是要配合现场勘验,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店铺位置和招牌设置位置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四是要等待审批结果,一般在提交申请后的几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相关部门会完成审批,并通过电话、短信或系统反馈方式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及后续步骤。五是要领取许可证或审批文件,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六是施工完成后需报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整个招牌制作手续才算完成。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制作或更换招牌的手续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三、不乱改名
商店的店名字号一旦确定下来,就不得私自变更。因为店名字号是营业执照上的重要登记事项,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约束。如果私自变更店名字号,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同时,店名字号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也会使消费者对店铺的合法性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店铺的信誉和生意。在一些商务合作或交易中,对方可能会因店名字号与营业执照不符而对店铺的资质产生疑问,从而影响合作或交易的顺利进行。
如果想要变更店名字号,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办理。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等)到当地工商局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并经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企业则需要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等文件材料。营业执照上的字号名称是店铺的合法标识,必须确保招牌字号与营业执照保持一致。当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情形下,招牌中可以适当简化企业名称,使用字号部分来突出显示店铺名称,但绝不能引起误解。
四、不乱加“烟草”内容
过去,在零售终端曾发现极少数零售户为吸引消费者眼球,有意在店铺招牌上添加“烟草专卖”、“中国烟草”、“烟酒批发”或卷烟商标文字图案等。此外,在招牌上也不得出现“香烟风味醇和、口感上乘”等类似词语。这些内容是明令禁止的,一经发现将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和烟草执法部门将联合执法,依法取缔违规招牌。
目前,我国全面禁止户外烟草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这一规定旨在减少烟草广告对公众的影响,尤其是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广告的诱导,从而降低吸烟率,维护公众健康。
总之,招牌无论大小、档次高低,遵守规矩都至关重要。作为卷烟零售户,在给店铺起个好名字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广告法和烟草法规,按要求制作、安装招牌。如果招牌因风吹日晒、陈旧破损需要更新,或者要变更店名字号,首先应变更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确保证照、招牌信息一致;其次要接受当地市场监管、城管部门的监管,确保招牌尺寸、大小及内容合法合规,一次到位,避免不必要的返工与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