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中国扬州报道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召开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协调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保护公众身体健康。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扬州市无烟机关标准(试行)》出台,并将于2014年推行。
标准要求“无烟机关”要做到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室内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具、无烟蒂;在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备烟;机关内无烟草制品销售,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明确规定单位干部职工不得在工作环境中吸烟,全体干部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等。会议要求,各级机关单位要积极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同时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
7月1日至7月31日,扬州市有关部门还将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活动月”,对十大类禁烟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