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连平县零售户张女士问:我在县城开了一家超市,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最近,我想在本县的一个乡镇开一家分店,也经营卷烟。到时候,我能否以我个人的名义再申办一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连平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黄强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第十六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现有规定没有限制个人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数量,您的新店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以您的名义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