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贸市场或者大集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个盒子里放着满满当当的烟丝,另一个盒子里放着一沓卷烟纸。旁边地上还放着一杆秤,老式的那种的老人进行烟丝的贩卖。那么这种情况违法吗?
农村集市上买卖烟丝是否犯法,主要取决于是否具备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以及是否遵守了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起看看真实案例:
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姜某在未经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联系从沈阳、云南等地购入烟叶、烟丝,在甘井子区多个集市和农贸市场进行销售,并应顾客需求使用简易卷烟器加工散支烟。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姜某处扣押了若干准备销售的烟丝、散支烟、滤嘴棒。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姜某非法经营数额超过20万元,违法获利2万元。甘井子区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姜某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姜某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
该案例明确表明,未经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许可擅自销售烟丝等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姜某因非法经营数额巨大且获利较多,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罚金。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烟草专卖管理的严格性以及违法经营烟草制品的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十九条: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
该条例进一步细化了烟草专卖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发放、管理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第五十五条: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罚的,按照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规定执行,包括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在农村集市上买卖烟丝,如果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烟草制品的,将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