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时下,在卷烟零售队伍中,有极少数客户守法意识不强,利欲熏心,时不时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明里暗里违法经营,扰乱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侵犯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其行为有损于零售终端形象,有损于自身店面信誉,为消费者所不齿。
在专卖执法工作中,笔者发现,绝大多数违规户被依法查处后,都能接受教育,承认错误,自觉变成守法户。但也有个别违规户,对处罚教育置若罔闻、心存侥幸,屡教不改,被专卖稽查人员戏称为卷烟市场的“惯犯”和“钉子户”。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专卖执法的原则之一。在日常工作,专卖人员中如何教育零售户特别是违规户?笔者日前走访了所在单位部分专卖人员,听听他们对此问题的认识、看法以及好的做法。
发证、培训两不误 “岗”前普法很重要
杨建峰 陕西武功县烟草专卖局法规宣传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各地城乡市场日益活跃繁荣,经商开店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打工返乡青年,把开店做生意作为展示个人才能、实现人生梦想的新途径。目前,在我们县域市场,新办超市、便利店、烟酒店的户数不少,需要办理烟草证的店主较多,且有增无减。为此,我们专卖部门依据办证户申请,严格依法许可,有效控制辖区零售户总数,切实维护了专卖制度,确保市场稳定、和谐发展。
过去,专卖部门对新增户发证前的培训教育不够重视,个别专卖人员总觉得,零售户素质不高,岗前培训白费劲,作用不大,效果不佳,只要把《烟草专卖零售徐许可证》送到他们手里就行了。至于他们在实际经营中存在违法行为,再进行批评教育也不迟。
由于没有很好地坚持对新增户办证前的培训教育,因而,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常常发现不少新增户时有违规经营行为。有的自己的违规行为认识不到位,对行政处罚结果不服气,抵触情绪大,有的甚至有阻挠执法的过激言行,加大了执法难度。
2014年以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新增户发证前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决心强化零售户岗前培训,让他们从第一次订烟、接烟、卖烟的那天起,就树立守法经营意识,不干违法事,争当模范户。首先,完善培训制度。建立新增户培训档案,制定出台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评价等,确保新增户培训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其次,严明培训纪律。要求辅导人员精心准备培训资料,准时通知新增户参加培训,对不按时参加培训或听课学习不认真的零售户,予以批评教育,直至他们补上“岗前课”,明确培训面必须达到100%。第三,精心组织辅导。要求专卖人员重点讲解《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营销人员辅导网上订货、明码标价、零售终端建设相关内容,并现场解答新增户提出的各种疑问,让他们听明白,记心上。培训结束前,我们还要与每名新增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集体合影留念,以便增强新增户的守法诚信度和行业归属感。
通过发证前集中培训,今年以来,我们辖区新增户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违法违规案件明显下降。在实际经营中,新增户明确知道了什么是违法经营行为,对“一店一码”、卷烟明码标价政策认识到位,自觉做到了不进假、售假、不乱渠道进货、不串码销售卷烟、不无证批发卷烟;不乱涨价降价、不卖“天价烟”。由此,我个人认为,发证前对零售户培训,犹如给新增户打“预防针”。十分重要,很有必要。专卖部门对此工作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切莫虎头蛇尾,半途而废。
点评:卷烟新增户是零售终端的“后来者”,也是“生力军”。他们初涉卷烟零售业,可谓“雄心勃勃,梦想多多”,对壮大卷烟零售队伍,提升卷烟零售终端建设水平,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作为基层县局的专卖营销人员,要伸出热情的双手,欢迎他们加入零售团队。同时,要站在执法服务的角度,及时抓好新增户的“岗前”培训活动,组织他们坐在一起,静下心来,听听“专卖课”,学学“卖烟经”,熟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学会卷烟营销知识,努力树立守法、规范、诚信、文明经营意识,为卷烟零售创佳绩、实现个人创业梦,拨正方向,打牢基础,增添动力。
进店宣传显成效 “一户一策”办法多
张宝生 陕西武功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员
如今,法律法规宣传的方式途径很多,既可以通过传统的新闻媒体宣传,也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发短信、发微信宣传。我认为,最直接、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宣传方式,莫过于入户进店宣传。
有人说,进店宣传费时费口舌,影响零售户正常生意,倒不如发个传单、编条短信来得快,也不影响零售户生意。我觉得,进店宣传要比发传单、发短信产生的实际效果要好。一是与零售户面对面接触,没有生疏感、距离感。宣传的内容容易被零售户现场“接收”、及时“消化”。多数零售户对进店宣传也十分重视,能做到边做生意边“听讲”,不会对生意带来很大影响。反而,零售户对发传单、发短信司空见惯,往往不够重视,甚至置之不理,懒得去看。二是入户进店宣传,便于专卖人员现场为客户“解疑释惑”。如果零售户对法律法规条文有听不明白、理解不到位的地方,能及时询问专卖人员,直至听懂弄明白,牢记于心。三是入户进店宣传时,专卖人员可以根据零售户的文化程度和接受宣传能力大小,制定“一户一策”的宣传策略,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最终达到“事半功倍、人人知法守法”的宣传效果。
当然,入户进店宣传,还要把握好两个尺度:一方面,宣传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影响经营户生意。这就要求稽查员熟悉掌握专卖法规知识,抓住宣传要领,注重宣传技巧,语言简洁干练,直奔主题,不绕“弯子”,让零售户听得明白,如果宣传不得要领,词不达意、啰嗦半天,废话连篇,零售户就会心烦,就似听非听,达不到宣传效果。另一方面,宣传要有侧重点。对于一贯守法户而言,宣传时不能“言必专卖法”、“警示加训导”。要向他们重点宣传如何规范经营、怎样配合市场监管、终端建设等方面内容,让守法户积极发挥在守法经营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对于违法户,就要不厌其烦地宣传烟草专卖法规政策,让他们知法懂法,不能违法,更不能阻挠执法。
俗话说的好:习惯成自然。作为专卖人员,一要“打铁还需自身硬”,学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等知识,对主要法律条文要牢记于心,胸有成竹,能及时正确答复零售户提出的各类问题,练就宣传基本功;二要养成随身携带专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的好习惯。一方面不懂就看,不懂就问,达到专卖法规宣传“一口清”的效果。另一方面,向零售户及时散发宣传资料,督促零售户多看多学。三要持之以恒进店宣传。 通过长期、反复、深入、细致宣传,让专卖法律法规潜移默化、入脑入心,不断提升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更加自觉地配合专卖执法,成为合格的守法经营户。
点评:专卖管理,宣传先行。当前,在专卖法规宣传方面,行业内特别是基层县局,都有许多好“点子”,值得专卖人员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笔者认为,上述专卖人员在宣传方面的“点子”虽然不新,似有陈旧,但这个“点子”并不过时,在实际工作中还非常有效,不失为专卖宣传的“好点子”、不可丢弃的“传家宝”。
因此,在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希望更多的基层专卖人员,在不断创新专卖法规宣传新亮点的同时,不要忘记进店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坚持做到入户进店多宣传,不要怕麻烦,切莫图省事。要努力发挥专卖人员的宣传“喉舌”作用,不断提升零售户法律法规知晓率,促使更多的零售户守法经营,从而提升市场净化率,推动“卷烟上水平”。
处罚教育相结合,集中培训显成效
杨立会 陕西武功烟草专卖局稽查员
过去,在专卖执法中,一些专卖同事的工作方法较为简单,对处罚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认识不到位,长期存在“只处罚,不教育”或“先处罚、后教育”的现象和问题,导致有的违规户对处罚结果口服心不服,被动接受处罚;有的违规户则“破罐子破甩”,对专卖执法产生逆反心理,经常和执法人员“玩猫腻”,给专卖执法增添不少难题。
我认为,专卖执法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不论轻微违规户,还是严重违规户,对他们都要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始终做到“教育在先,处罚在后”。只有这样,违法户才能认识到各自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才能主动承认错误,自觉接受处罚。
如何做到处罚教育相结合?一要在违法户教育方式上下功夫。作为专卖执法部门,要学习掌握教育违法户的基本常识和方法技巧,少用训导、指责的言辞,多些人性化的开导,让零售户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自觉接受处罚,并回到守法经营的“正轨”上来。二要强化对违法户的长期教育。有的违法户不是一次教育就能守法的,需要长期引导,耐心教育。我们县局坚持对违法户定期集中培训,就是一个很好的做法。通过召集违法户定期参加专卖法律法规培训,促使他们学习熟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深刻剖析违法原因,并交互交流思想认识,增强各自的守法经营意识,达到“相互监督,共同转变”的目的和效果。三要加大对违法户的走访服务频次。一些违规户被处罚后,在配合执法检查方面总有逆反心理。有的对专卖人员的询问“不热不冷”,该说的不说,该配合时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有的甚至反倒其行,提专卖人员供市场虚假信息,误导专卖执法办案。
因此,我们在对违规户处罚教育后,不能认为违法户心服口服、工作做到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