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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探究

2014年09月18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张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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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属于法定许可,烟草专卖许可证作为其载体,其审批、发放、使用和注销都具有严肃性。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和行业零售终端网络建设的推进,持证零售客户的数量逐年增加。卷烟零售客户规模的扩大,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日益成为基层县局许可证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许可证后续监管,有利于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不断提高零售户卷烟零售许可证的含金量。笔者所在县级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许可证后续监管方法——“三员”协同监管模式,本文笔者将对“三员”在县级局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中的流程和模式作一些讲解和探讨。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卷烟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一方面为国家财政创造巨大税利,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另一方面维护卷烟市场秩序,打击卷烟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的合法利益。为避免出现重许可准入,轻后续监管的现象,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新的零售业态不断发展壮大,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面临市场过大,任务过重的局面,因此寻求行之有效的许可证后续监管方法迫在眉睫。

  二、许可证后续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文所称的许可证后续监管是指主要针对零售户在许可证变更、延续、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等方面行为的监督检查。在实际工作中,许可证的变更、延续、停歇业管理主要体现在人证不符、地址不符、证照不符、擅自停歇业等问题上。

  (一)人证不符现象。人证不符现象是许可证后续监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经营者对许可证合法使用意识的薄弱,一些经营户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有更好地出路,转让店铺时一并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并转让给他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遇到这种情况:客户等级高的经营户在不愿继续经营后,往往不主动前往烟草局办理注销手续,转而连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悄悄把店面转让他人,为了规避烟草执法检查,他们会私底下沟通好,新的老板为原老板打工,这样,因为人证不符造成的无证经营就不存在了,他们也就顺利的逃避了烟草行政处罚。当然,因为人证不符情况的存在,在一定情况下还会给卷烟查处造成一定的困难,互相推诿,不利于卷烟市场管理。房东缺乏守法经营意识,为了提高租金,便“就地取材”,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许可证非法提供给经营者使用,或以前经营户租用房屋到期后退租,前者零售许可证给后租者使用,并名曰“合伙经营”,为房东打工。

  (二)地址不符现象。地址不符常出现在租赁户合同到期或连锁经营的情况下,《烟草专卖法》规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要求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所以,一般经营的场所就有自建房屋和租赁两种方式,租赁经营就必定存在租赁期限和其他导致租赁终止的情况,零售户在租赁到期后不能续租就只能另找其他店面,在成功转移经营场所后,零售户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主动前往烟草专卖局或联系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执行变更手续。这样,零售户在持有原来的许可证继续经营,很明显就构成了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现象。

  (三)证照不符现象。证照不符现象主要因家庭成员共同经营出现,工作当中,我们遭遇较多证照不符的情况,表现为营业执照登记人为妻子或丈夫,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主体却是家庭的另一方。如果要统一证照就必须择其一新办。如果重新办理《营业执照》,那么相关的卫生证、税务登记证等都需重新办理,手续烦琐且费用较大,零售户往往不会给予配合。如果重新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客户等级就会改变,客户单次能够订购的卷烟数量和卷烟规格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客户的盈利水平,综合另方面因素,客户证照不符整改缓慢的原因就是支出和收入的问题了。同时因为烟草与工商管理部门历来各自为政,证照管理合作意识不强,缺乏密切配合,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因此证照不符也是许可证后续监管中较为棘手的问题之一。

  (四)虚拟客户现象。烟草是特殊的专卖品,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稍紧平衡”的销售策略,市场上存在一些紧俏烟货源(如中华(软)、芙蓉王(硬)等)短缺,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部分零售户为了获取更多的货源,就会想尽办法利用亲戚朋友多办许可证,拓宽进货渠道,争取更多的紧俏烟货源。第二种现象就是许可证已经停歇业到期的零售户,为了牟利继续订购卷烟。第三种情况就是部分客户经理为了完成卷烟销售任务,不惜违反内部规范经营的制度,故意制造虚拟客户销售卷烟,再将卷烟倒卖牟取差价。

  (五)擅自停歇业现象。部分经营户对许可证的使用规定不熟悉,当遇到店面装修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某段时间不能继续经营,或者零售户不再想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时,他们往往认为自己不再订购卷烟,不再卖烟就行了。都不会主动的到烟草专卖局对许可证进行停歇业手续。这样,就增加了许可证后续监管的难度。

  三、“三员”协同监管模式

  目前,大多数县级烟草专卖局存在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重的局面,一般来讲,拥有30万人口的县级市场,烟草专卖管理员的编制在10人左右,按持证率5‰~7‰计算,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零售户在2000户左右,平均一个专管员管理零售户大约为200户,同时专卖管理员还担负卷烟查处、打假破网、服务办证、精准监管等工作,所以寻求更为高效的许可证后续监管方法就势在必行。在实际工作中,笔者所在县局以大量工作事实为基础,创新出一套许可证后续监管的办法——“三员”协同监管模式。

  (一)何谓“三员”协同监管

  所谓“三员”,即卷烟市场管理的专管员、负责卷烟访销的客户经理和卷烟配送上门的送货员。“三员”协同监管模式就是利用专管员的市场检查,客户经理的日常访销,送货员的送货上门服务,共同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使用情况监管的一种模式。

  (二)“三员”在许可证后续监管中的工作职责

  1.专卖管理员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解答零售户提出的有关问题,提高卷烟零售户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引导、督促零售户诚信守法经营;

  (2)具体负责对辖区零售户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对违法经营户进行管理和教育;

  (3)督促辖区内卷烟零售户持证、亮证、定点经营,及时纠正零售户违规使用许可证的行为;

  (4)关注辖区内许可证延续、变更、歇业、停业、恢复营业情况,及时把握许可证异动情况;

  (5)及时开启市场督察异常情况调查核实程序,准确处理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6)针对送货员、客户经理反馈的零售户擅自停歇业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并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许可证;

  2.客户经理工作职责:

  (1)拜访客户过程中,做好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宣传,引导、督促零售户诚信守法经营;

  (2)开展客户拜访活动时,督促辖区内卷烟零售户持证、亮证、定点经营,及时纠正零售户违规使用许可证的行为;

  (3)开展客户拜访过程中,发现有关于零售户许可证使用异常的情况,必须及时以信息反馈单的形式上报营销部和专卖监督管理科;

  (4)及时向营销部、专卖监督管理科和内管部门反馈零售户擅自停歇业情况;

  3.送货员工作职责:

  (1)送货过程中督促辖区内卷烟零售户持证、亮证、定点经营,及时纠正零售户违规使用许可证的行为;

  (2)卷烟配送中发现的关于零售户许可证使用异常情况,必须及时以信息反馈单的形式上报营销部和专卖监督管理科;

  (3)协助专管员发放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宣传材料,做好普法宣传;

  (4)及时向营销部、专卖监督管理科和内管部门反馈零售户擅自停歇业情况;

  (三)“三员”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三员”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主要是按照“发现—反馈—督察—考核”的工作流程进行,实现专卖、营销、配送相互配合,协作沟通,各部门一线工作人员发现许可证的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向专卖科反馈信息,由专卖部门调查核实片区责任人,责令片区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县局不定期对许可证后续监管工作进行督察,并严格管理考核工作。

  1.对停业、歇业的监管。“三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掌握零售户停歇业情况,并在1个工作日内向专卖、营销部门报告,停止卷烟供应。专卖部门在接到零售户停歇业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零售户停歇业的具体时间、停歇业期间是否仍在订购卷烟,并及时作出处理。对已停歇业2个月以上,但停歇业期间仍在订购卷烟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不规范经营行为。

  2.对人证、地址不符和异常业态的监管。“三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对持证户经营地址、是否发生转让、经营业态发生转变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掌握零售经营业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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