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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安全演练“真”起来

2015年09月28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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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烟卷儿:昨天是中秋节,没有当面和你问好,现在补上最真挚的祝福,中秋快乐!

  老烟斗:这花好月圆的时候就是美好,我看什么都是那么的漂亮。

  小烟卷儿:我也一样啊,因为我们不仅享受着中秋的快乐,马上又要迎来十一国庆节的七天美好时光了。

  老烟斗:也许是太累了,我感觉真的特别放松。我们真得好好享受一下这个难得的长假啊。

  小烟卷儿:是的,这两个假连在一起了,大家都在想着法子的让自己高兴,去购物、去旅游、去聚会,不亦乐乎。

  老烟斗:对于我来说,人老了,也不爱动了,只是想逛逛街,买点吃的,全家团聚一下就好。

  小烟卷儿:民以食为天啊,吃点喝点是正常的,不过,现在假冒伪劣的食品也多,要小心些,多看,少动。《法制日报》上说,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消协发布了针对该法实施的调查报告。其中,虽然有近8成的消费者知道该法实施的时间,但是消费者认为食品问题取证难、检测难、责任认定难成了维权的绊脚石,这“三难”得到了九成多消费者投票。

  老烟斗:在各类产品的维权中,食品维权难和成本高尤为明显,食用后出现安全问题,要证明食品与健康存在关联也是个技术难题。大部分食品价格不高,投诉成本却高于消费者获得的赔偿,当花几元或几十元买来的商品,可能要花上几百元甚至上千元鉴定费才能得到问题食品鉴定报告时,许多消费者认为“真相要不起”,由此导致不愿意维权。

  小烟卷儿:但是,对付食品安全的维权“三难”问题,也不是说无计可施。对于食品问题取证难,消费者要养成证据保存意识,在购买食品时,最好要保存相关票据,如果消费者买到问题食品后,应该在第一时间拿着食品和票据与商家协商解决;如果问题严重,要及时到医院检查身体,并保留相关检验资料;对调解不成的严重侵权行为,可考虑起诉。对一些难以检测和不易检测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可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要求经营者提供无过错的责任,销售者或者商家先提出来无过错责任,这实际上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倾斜。同时提醒消费者保留小票,只有小票存在,才能证明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食品有即时性特征,所以必须要及时的发现。

  老烟斗: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工程,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开放或者设立更多便民的食品安全监测站,让市民能够方便检测,检测容易了,有时间进行食品维权的市民才能够更多,善于较真的市民才能够更多。针对于责任认定难,很有必要以政府为主导,进行广泛的公益诉讼,组建法律工作者的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对于责任认定难的消费者进行法律援助。

  小烟卷儿:现在维权难是很明显的,如果是我买到劣质产品,也很害怕那些复杂的程序和“三难”。于是,我在想,很多卷烟消费者也一样会遇到这类问题,我们也要想想办法,让更多的卷烟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老烟斗:卷烟当然也是商品,卷烟检测难我们都知道,但是,我们是不是也可以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呢?如果那样的话,消费者就可能更容易的维权了。

  小烟卷儿:这不是一个好办法,因为不管谁检测,从目前来看,市一级的还不能进行专业的分析检测,而且,检测的成本也大。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办法就是检测时间缩短,检测权下放到市一级。

  老烟斗:这可真不好弄,因为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还要专业部门来回复。对于我们执法部门来说,也有责任以最快的办法让零售户和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新华网上说,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称,公安机关正在实行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未来将逐步扩大讯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小烟卷儿:如今终于有了盼头,不但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未来还要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这个盼头不仅是对现在的、将来的所有犯罪嫌疑人的一个好消息,也是对所有公民的好消息,因为任何一个人也不能肯定自己一辈子就永远不会违法犯罪,无论是过失的,故意的还是无奈的,被迫的,从可能性来说都是无法排除的,所以,说这是对每一个公民的权利的维护,一点也不过分。

  老烟斗:作为一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关在审讯室里,甚至房间里被挂上窗帘,墙上连个钟点也没有,连到吃饭、睡觉的时间都不知道,过去多长时间都不知道,就连超出审讯时间都不知道,这才是非常常见的现象,同样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小烟卷儿:可能一些法律专业人士,尤其是侦查机关的相关人士会提出,不是不想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而是从技术上、设备上、资金上等等因素,而难以实现。你想想,这一天天、一年年的,有多少人违法犯罪,有多少人被拘传被审讯?一个一个跟走马灯似的,大案小案那么多,尤其是鸡毛蒜皮的小案更是多得很,怎么可能个个审讯都全程录音录像?

  老烟斗:刑事讯问录音录像应像交通摄像一样形成常态。不是不能做到,就看想不想做到。万事具备,只差实行,我们等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希望不但是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而且应该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带进公安局大楼大门开始,全程都在录音录像中。到时候,无论哪个犯罪嫌疑人说自己被刑讯逼供,是否真实,把录音录像拿出来就行了。

  小烟卷儿:我们在办理专卖管理案件时,当然没有那么的复杂,可是,对于全程的录像制度,真是个再好不过的好方法了,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也是对于我们工作的监督,更重要的是我们也要保护自己。我们经常看到媒体上的失实报道,也看到过对执法人员不公的宣传,如果我们有了这些保护性的证据,我们就不会再那么被动了。

  老烟斗:是啊,配备执法仪和在询问现场进行录像已经迫在眉睫,希望这个愿望能尽快实现。

  小烟卷儿:人民网上说,近日,环保部公开21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其中8起案件或直接责任人被拘留或因涉嫌触犯刑法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涉及偷排偷放11件、超标排放15件、伪造篡改环境监测数据3件;有部分案件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行为。

  老烟斗: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不能仅限于对涉案企业的停产、罚款等经济处罚,还包括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行政责任。此举对于其他企业负责人来说具有直接警示效应,惩罚直接责任人有利于改进其对环境治理投入的内在动机,变事后的被动整改为事前的主动预防,实现环保投入和综合治理向前发展的立法初衷。环境违法责任人或被拘留或被公安部门立案,证实环保治理的部门执法协作相关法律规定正不断落实,值得公众肯定并给予更多期待。只有环境综合执法全面推动,包括环境公益诉讼等共同发力,环境治理才能形成共识和合力。

  小烟卷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12369”环保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保部公布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增强了公众对环保执法的信心,有利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治理,进一步夯实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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